第二章(5/5)
也就是说,彩矢姊姊从一开始就打算要将事情托付给我。她想要让我接手完成使全世界的人幸福的目的。为了这件事,她才会让我目击他人纵火,还让我看那本日记。
然后,她应该是做出了继承的准备已经完成的判断。
彩矢姊姊在自己的十四岁生日操纵前任班导的憎恨情感,使事件发生,让他杀了自己。
复仇。
彩矢姊姊曾说过要复仇。
彩矢姊姊应该很恨家人吧。她应该很恨害得自己内心空虚的家人。然后,虽然她一直瞒著我,但这场最像是复仇的复仇,也是彩矢姊姊的夙愿。她一直筹备著这次的杀人计画。
而她的复仇对象里面,肯定也包含我在内。但她没有杀了我,而是将我扔进心灵牢狱之中。
证据就是,我已经无路可逃。
亲戚们都嚷嚷著「谁要收养那个受诅咒的前任情妇的小孩啊,我们绝对不要」或是「总之快点给我钱给我房子给我土地」之类的事。他们在我不知情的地方进行骨肉相争的结果就是谁也不愿意收留我,但却夺走了包括房子和土地在内的所有财产。
我只拿到了父母的保险理赔金。如果省著点用,这些金额大概可以让我生活到成年为止。亲戚们似乎是认为这么做就可以拋弃责任了。
我怎么可能相信那些人之中存在著我的栖身之……(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