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恶魔的火〇〇计划(2/2)
会长
乱菊无力的声音掺杂着叹息,一起飘散在空气中。
警察必须主动引起犯罪这就是桂一设计出来的《萌系特警专案事业企划书》的最根本原理。对PP来说,确保稳定收入的手段有两种。第一种手段,是以更换过期驾照之类的文书工作来赚取手续费,第二种则是检举犯罪而获得的奖金。但是,前者已是旧国家警察系的PP独占的事业。所以名副其实的PrivatePolice一般业者,如果想要增加收益,唯一的手段就只有多检举犯罪者一途了。
事实上,目前各大PP企业之所以会脱离常轨而尽其所能地彼此竞争,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为了让犯罪者有如果无论如何都会被抓到,还不如让那家PP给逮住的想法,因此对自己公司抓到的犯人要定期提供日常用品,还要提供介绍律师之类的服务,以减少到其他公司挖角时会碰到的阻碍。甚至还有快餐连锁店的PP子公司提出服务日方案,假使有人在这天超速违规被抓到,超过的速度还可以打八折计算,诸如此类不仅违反社会规范,甚至违反法律的光怪陆离现象都不在少数。
你们怎么想呢?以服务犯罪者的方式来与警察同业们竞争会比较好吗?
这样太奇怪了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
这就是因为各公司彼此争夺数量有限的犯罪者……(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