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黎明之狼(2/3)
不只是对作品的“爱”,连创作同人的“快乐”都一并抛弃,只是作为吸金器具的那些本子,白粉完全不想要。
“我会喜欢那种‘原创’的流派,也正是为此。”
原创,也就是说非原作,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作品。
大部分团体的销售额都比较少,而采用这种流派的就更是惨淡。
但是正因为如此,特意制作“那个”的欲望,也就是说有爱的作品才会出现。不管其他人怎么样,自己喜欢的就是这一类!
顺便一提,白粉虽然以“原创”、“半原创”为主要对象,不过要是有能吸引住她好奇心作品、又或者有爱的作品的话,也会出手的。
“不愧是名人呢,见解独特。”
“有需求才去制作虽然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这就是商业了,并不算同人。另外在这个同人世界里,作为踩入著作权禁区并且能堂堂正正出书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通过出版社,可谓是高利益吗?”
“但是这也太极端了吧?至少对于买方来说,作者什么的无所谓吧,有爱的结局也就是能用不能用的区别了。”
络腮胡所说的很对,现在这么说的人比较少了吧。
时代在改变。随着时间,生存的人、创作的本子、以及这个盛典跟所谓的同人都会改变,这也是当然的。
白粉带着些许的自嘲,如此说道……(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