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不是因为是偶像才喜欢,而是喜欢所以是偶像。」(4/6)

「只听到她说要坐电车去某个地方。」

穿过剪票口而来的下火一如往常帽T和牛仔裤的打扮,背著背包。里头装著演唱会要穿的制服吧。她手里提著小小的纸袋。

「啊,小火剪头发了吗?」

爱夏冲过来牵起下火的手。爱夏穿高跟鞋,下火是帆布鞋,身高的落差比平时还大。

「啊,嗯。」

下火点点头。

「超可爱的,你在哪里剪的?」

「……代言山。」

「欸,是流行之都呢!」

「……因为我常去那里。」

下火用手指玩弄著浏海。爱夏虽说「很可爱」,摩真却看不出哪里可爱。

四人到齐后往爱夏家出发。

从冲津通往小路走进去,那里也成了小小的商店街。没有分车道与人行道,车子一来四个人便排成一列无法行走。

「你父母竟然会同意爱夏住宿啊?」

摩真对走在前头的爱夏说,「你家既然就在这附近,骑脚踏车就能上学吧?」

「我不会骑脚踏车嘛。」

「那公车呢?」

「他们这样问的话,我就跟爸爸说『那辆公车上的乘客有八成是痴汉。』于是就同意我住宿了。」

「这样剩下的两成是为了什么搭公车的啊?」

进到小巷时,街上的气围为之一变。每一间宅邸都很豪华气派。

「请问……只有我们吗?怎么没有其他人?」

「不会吧……你住在这……(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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