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连续纵火犯
请想像一下,沐浴在秋日夕阳下的房子。
半毁的房子。
在那栋房子附近走一遭,烧焦味就会扑鼻而来。发生纵火案,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那是暑假的最后一天,然而烧掉一半的房子,至今仍残留着当时的气味。
玄关的门被熏得黑黑的,只以南京锁勉强扣上。旁边的窗户裂开了,以胶带贴成形避免碎片掉落。塑料雨水管浮出一粒一粒的气泡,从二楼往下延伸到一半的地方就碎了,无力地垂悬着。玄关前方有两辆自行车,轮胎与坐垫都被烧毀,只剩下骨架。一辆是淑女车,一辆是男用登山车。
在便利商店买了打火机用油,大肆泼洒在玄关和楼梯附近,并且点火引燃的是那辆登山车的主人,一个十三岁的男孩。不是金属球棒,也不是菜刀,而是打火机。平常根本想像不到,那种东西竟会变成最可怕的凶器。
几年之后,如果回想起这个秋天,或许会认为是“纵火之秋”吧,而且还是小孩子犯下的连续纵火案。那些孩子放火烧了自己家,到底是想烧掉什么呢?我到现在还是无法理解。
因为,我所认识的那个少年纵火犯,实在是极其寻常的小鬼。他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不过是个常见的、心思有些过于细腻的十三岁孩子而已。
所以,希望全国的父母亲仔细……(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