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第二天(6/6)

我开始觉得头痛了。美星小姐仔细地向头脑转不过来的我说明。

「这么说吧,如果犯人是为了妨碍对方比赛才添加异物的话,照理说会选择更好的办法,而不是将食用红色色素加进牛奶里。因为在把牛奶倒进随行杯的时候,只要一看到倒出来的牛奶,就会发现里面添加了异物。受害者当然会因此被吓到,但是也可以即时准备新的牛奶。看是要跟主办单位反应或是去便利商店买都没问题。」

而且参赛者会把装了牛奶的纸盒直接放进准备室的冰箱保存,等到比赛前才拿出来,换装到随行杯里,所以事先把食用红色色素加进随行杯的方法也是行不通的。

「根据以上说明,食用红色色素不仅一眼就会被发现,也几乎不会对食材本身的味道造成影响,根本不适合拿来妨碍别人比赛,就算犯人事先准备了好几种东西,打算用来妨碍他人,也没有理由坚持选择食用红色色素。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理由能解释为什么犯人不太可能事先准备了食用红色色素。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卖什么关子啊——虽然我这么想,但她大概是不想把没有十足把握的事情说出来吧。所以我并未针对这件事追问她。

「话虽如此,犯人还是把食用红色色素加进了牛奶里。这代表……(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