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你们与我的不同之处
四十七天。
我当时碰巧有确实计算日数,也刚好到现在都还记得。
但要我详细描述这四十七天,只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
毕竟,我们三人在这段四十七天的时间内,实力既没变得能和格伦德尔一较高下,也没能运用妙计杀死一、两个格伦德尔。说到我们能对格伦德尔做的事情,充其量也就只是些恶意骚扰。
我们三人就算同心协力,感觉也没办法打倒一名格伦德尔。虽然不要命地拚尽全力的话,胜算不至于是零,但这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
既然如此,该如何是好呢?
因此我们拟定过类似作战计划的东西。不过,纵使有谁提出任何点子,都无法进到测试阶段。总是在讨论时不断发现缺点或不够完善的地方,最终就会归纳出内容不切实际或难以实现的结论。
要杀死那种类似哨兵的格伦德尔实在太过困难,因此转向思考有无办法出奇制胜。我们为此进行了各式调查,比如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会触动十二面体警报器,又或是触动警报器后,格伦德尔具体来说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我记得我们在第八天时,试着用力破坏十二面体,让它失去光芒,结果演变成和先前去到恶魔王国的那个哨兵格伦德尔爆发冲突。然而整个过程和第一次冲突时几乎一样,最后……(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