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话 掟上今日子的电椅(2/3)

话是没错——没错吗?

的确,在档案里,这个戒备森严的要素看似可以用来佐证「没有其他可能是凶手的人物出入」,但是关于「今日子小姐如何避开警卫的耳目进到屋子里」,现阶段确实只字未提。

是接下来才要写吗?还是基于发现时她就在屋子里的事实,认为怎么进来的并不是那么重要吗?

「或许是基于我是名侦探,总有办法突破重围的判断,但如果是这样,希望也能导出『名侦探不可能犯下这么显而易见的重大刑案』做结论。」

这话虽然一厢情愿到让人听不下去,却也让日怠井警部不得不同意。理论上的确是如此——只是,今日子小姐被「发现」身在案发现场也是无可动摇的事实,因此就推论而言,中杉警部补的想法并无不妥。

(方便主义——)

话说回来,拜见过像忘却侦探这样如入无人之境、深入警察署核心的手腕,会觉得她要避开警卫的耳目进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发现』吗——名字前面写着第一发现者的这位管原女士被定义为『佣人』,我可以认为她并不是相当于保镳或保全的同居人,而是将其设定在女佣小姐的定位吗?」

「可以。被害人十木本先生称她为『管家婆婆』——而『管家婆婆』则称十木本先生为『少爷』。」……(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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