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5/7)
「寄出犯罪预告的怪盗」与「要求防患未然的委托人」,该不会是同一个人吧?假如「怪盗淑女」是打从一开始,就计划把今日子小姐从日本骗到法国,将她化为「怪盗淑女」替自己办事的话……可恶。
如果是这样,那我犯的错就更不可原谅了──就连换衣服的时候,我也应该片刻不离地守在今日子小姐身边才对。
没用也该有个限度。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立下那份誓约的?真想狂捶自己的头。讽刺的是,如今那份合约──反而成了唯一的希望。
「我,隐馆厄介在此立誓,停留在法兰西共和国的这段期间,敝人愿意粉身碎骨,对任何劳役皆来者不拒,勤务时间亦不用固定,提供无穷无限的努力,拚上这条命,担任阁下掟上今日子的助手。」
没错。
那份誓言──现在回想起来,宣誓的忠诚度实在也高到应该破胆寒心的誓约书,还留在今日子小姐的肚皮上。
那篇文章还有效。
正因为如此,今日子小姐脱下针织连身洋装,换上黑色套装走出房间来到大厅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找到我。
要找到叫做隐馆厄介的「助手」──不是「侦探助手」,是「怪盗助手」隐馆厄介。
是因为连身洋装上下相连,篡改左手备忘录的人物才忽略了写在肚皮上的合约吗──……(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