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CREEPING COIN
五千万。
只要把来雾和玻璃人两人份的钱加在一起,就能支付这笔金额,还多少有剩。
即使等到被绑的玻璃人获释之后,或多或少还能留给他一点。根据状况也能从所有人的持有份中征收必要经费来填补玻璃人的损失。而想当然,我们还有「这些钱是为了救你」这个借口,所以就算事后补不齐他的份,他应该也没办法抱怨什么。
经过我的计算,这是足够拿来和解用的金额。
对方也不会硬要我们还出整整三亿吧。就算真的提出要求,我也会和他们谈判,毕竟都过了几年,钱减少是在所难免,何况本来也不是他们的钱。照理说是没有还的必要,不过由于对方「颜面尽失」,我不想为了这个理由跟他们纠缠下去。
无论如何,现金都是一种谈判的手段。
要是对方能就此退让,那当然再好不过。
能用钱解决就是万万岁。
毕竟如果对方只冲着钱来,五千万足够他们一雪被我们捷足先登的耻辱了。再来只要稍稍露出一点我们怕得半死的模样,主战派的面子也会好看一点。假如不是钱的问题,那我就再用其他办法。这方法只算是在试水温,不过我真的希望能靠钱把事情解决。
我花了好一段时间才找出他们滞留的地点。
表面上是一间没有广告牌的租车店,而根……(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