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造反(2/5)
「没错。刚才跟《暴力团》签的《伤害保险》契约,履行契约的不是我,而是『公司』。当然,社长……董事长是由我担任。」
「这有什么意义吗?反正你还是要付他们保险金啊?」
「……不,没这回事。」
败斗双手抱臂。
他脸上露出恶魔般的笑容。
「的确,身为《保险公司》的董事长,我自然得为公司负起所有责任。一旦公司倒闭,我的财产也会全部被拿去充数。公司跟我可说是生死与共。不过重点是一切都要『经由公司』。」
「…………经由公司?」
「没错。也就是说,《暴力团》付的这笔钱是『公司的钱』。」
「……原来如此。是这么回事啊。」
不愧是克萝伊。太优秀了。
光是听到这里,她就彻底明白败斗在打什么主意。
若以一般方式持有从《暴力团》那边取得的三千万签约金,就可以杀了败斗,透过抢走《交易(Trade)》这笔钱。不过把它变成『公司的钱』的话,即便杀了败斗,最后钱还是会留在『公司』。
换言之,就算杀了败斗也拿不走三千万。
当然,在败斗独揽公司所有权的情况下,公司将变成《遗产继承》的对象。
所以败斗决定这么做。
「来,克萝伊。这是转让《保险公司》股份和任命董事的契约书,麻烦妳签名盖章……(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