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放学后的美术室
我刚刚遇到的事情,仿佛如清早的白日梦一样,有一种不真实感。但这不是梦,证据就在我的口袋里,那里有十万日元的纸币。
我看了很多次,十万日元。
我数了很多次,十万日元。
啊啊啊啊啊!
这怎么办啊?
当然,拿到失物,要给捡到失物的人失物价格的十分之一作为谢礼,这件事情不是习惯而是被写进法律的(依据《失物法》第四条,正确的谢礼金额是失物价格的一半到五分之一)。所以接受这个钱是我的正当权益。
所以就这样满怀感谢地接受这笔钱,也是一个选择;想着欸嘿嘿,真幸运,我也做一个卖萌的表情,去大商场购物,这也是一个选择。
但是我不是这种类型的人。
我既不是去大型商场购物的人,也不是会做卖萌表情的人,同时也不是会觉得自己幸运的人。
这样的幸运,会搅乱我的人生。
基于这样利己的考虑,我不能收下这笔钱。
我必须努力把钱还回去,所以我必须找到突然消失的上班族。
说到找人,自然就想到侦探了。
说实话,我也不想由我发起委托,但是,反正现在也没有其他委托。所以,我放学后,走向了美术室。
美术室。
这里其实已经被改装成高级奢侈的美少年侦探团事务所。
因为我们学校艺术类的课程都停止……(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