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有一条标语是这么说的:最好别把兴趣当成工作来做。这句话的解释因人而异,当然就常识性而言,只要是工作,喜欢的事也会变得不再喜欢,最差劲的时候,甚至会厌恶曾经的兴趣,这层含义应该是最自然的。事实上,因为喜欢动物而成为兽医,却不得不给许多动物送终;喜欢棒球而成为职业选手,却不一定能打到想要的位置,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快乐的。但我觉得,把讨厌的事变成工作来做不也一样?不喜欢动物的人成为兽医,每天都会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本想成为足球选手的人却成了职业棒球选手,无论把他放在什么位置,都无法缓解他不愉快的心情。当然,这只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关键在于「最好别把兴趣当成工作来做」这句话,在我的观点里单纯只是在说「工作太辛苦了」而已。如果那样的话,索性把兴趣当作工作,虽说我也不觉得这样做能得到多少救赎就是了。顺带一提,我是因为喜欢阅读小说才成为了小说家,但仔细想想,明明把阅读当作兴趣,却把写作当作工作,这算是把兴趣当作了工作吗?

综上所述,本书是关于一个随心所欲地进行创作活动的艺术家的故事。把兴趣变成工作,会遇到的瓶颈之一,就是「兴趣需要钱,工作能挣钱」……(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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