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月美夜老师Q&A(3/7)

A 当然会。


Q 在尤根施密特,异母兄妹即便是同个父亲,也属于不同的家庭,所以可以结婚。那如果同母兄妹中有一个人被收养(洗礼仪式时的父母不一样),那么即使有血缘关系,也算是不同的家庭,还可以结婚吗?假如斐迪南有个有血缘关系的同母妹妹,但斐迪南成了艾伦菲斯特的领主候补生,同母妹妹则是旁系王族。两人各自在不同的领地受洗,受洗时名义上的父母也不一样,客观来看是毫无关系(不同家庭)的人,这样还可以结婚吗?

A 即使受洗时名义上的父母不同,但双方的父母应该都知道其中一方是收养的,所以一般会由家长告知原因,不可能同意两人结婚。但倘若亲生父母与收养方的父母都异于常人,想让同母兄妹结为夫妻,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


Q 按惯例奥伯都是三十岁以后才就任,那一般女性领主候补生应该在二十岁之前就完成结婚生子了吧。等她们到了三、四十岁,已是可以重返工作岗位的年纪,为何还会被判定不利于担任奥伯呢?

A 她们确实会在二十岁之前成婚,但育儿工作可不会在二十几岁就结束喔。尤其如果生了不只一个孩子,接任奥伯的平均年纪正是育儿最忙碌的时期;再者视丈夫的立场和盘算而定,也有……(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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