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er.1 曾是神明的少女(6/7)

「没关系。反正去挑战众神的游戏就好。」

「……什么意思?」

「只要能在众神的游戏中取得十胜,便能恢复神格。」

神明游戏七大规约。

规约7──在众神的游戏中获得10次胜利,即为完全通关。

完全通关者能获得「神之荣耀」。但没人知道那个「奖励」是什么。

「……蕾茜,难道妳知道神之荣耀是什么吗?」

「当然。你们人类的猜测大致正确。你们不是猜想完全通关的话,神明会赐予你们一个愿望吗?其实那个猜测大方向是对的。」

「真的是那样啊……不过妳说大方向对,反过来说,也不算完全正确?」

「因为不只一个愿望。要许一百个或一千个都没问题。」

「那太可怕了吧!?神明居然这么大方!?」

「但是没人达成啊。」

「……啊,说得也是。」

蕾茜这句话让斐伊回归冷静。

一边是所许的一切愿望都能成真的最强奖励。

另一边则是「在众神的游戏中取得十胜」此一空前难题。

天平两端保持平衡。

「因此我想和你组队。和你一起参加游戏。」

「……妳希望我们两人能组成队伍?」

「不方便吗?」

众神的游戏,就是这斗智竞技的终极型态。

不可能是同一人。不对,蕾茜是神。

对人类而言最顶级的娱乐秀,也是取得拓荒力量的……(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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