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er.1 曾是神明的少女(6/7)
「没关系。反正去挑战众神的游戏就好。」
「……什么意思?」
「只要能在众神的游戏中取得十胜,便能恢复神格。」
神明游戏七大规约。
规约7──在众神的游戏中获得10次胜利,即为完全通关。
完全通关者能获得「神之荣耀」。但没人知道那个「奖励」是什么。
「……蕾茜,难道妳知道神之荣耀是什么吗?」
「当然。你们人类的猜测大致正确。你们不是猜想完全通关的话,神明会赐予你们一个愿望吗?其实那个猜测大方向是对的。」
「真的是那样啊……不过妳说大方向对,反过来说,也不算完全正确?」
「因为不只一个愿望。要许一百个或一千个都没问题。」
「那太可怕了吧!?神明居然这么大方!?」
「但是没人达成啊。」
「……啊,说得也是。」
蕾茜这句话让斐伊回归冷静。
一边是所许的一切愿望都能成真的最强奖励。
另一边则是「在众神的游戏中取得十胜」此一空前难题。
天平两端保持平衡。
「因此我想和你组队。和你一起参加游戏。」
「……妳希望我们两人能组成队伍?」
「不方便吗?」
众神的游戏,就是这斗智竞技的终极型态。
不可能是同一人。不对,蕾茜是神。
对人类而言最顶级的娱乐秀,也是取得拓荒力量的……(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