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星期六) 浅村悠太(3/4)

亚季子小姐说过,绫濑同学即将和生父见面。所以她说的「不想去」是指什么,其实很明显。

「我不得不和那个人见面。」

「……那个人。」

「对。呃,抱歉,我从头开始说喔。浅村同学的爸爸也是再婚,我想你应该明白,即使父母离婚,那个人和我依旧是亲子关系……」

说到这里,绫濑同学咬住嘴唇。

「所以如果对方提出想和我见面,妈妈不能拒绝。如果离婚理由是虐待之类还另当别论,但我们家的情况不是那样。监护人方……啊,监护人就是负责照顾孩子的那一方。以我们的案例来说,我的监护人就是妈妈。」

「啊,嗯,这些我知道。也对,如果对方提出要求就必须让他和孩子见面。如果毫无理由地一再拒绝,遇上法律方面的争执时会给家事法庭留下不好的印象,对吧?」

这方面的事,我在老爸确定离婚时曾经查过,而且没忘掉。

反正我的生母是因为外遇离家,想必日子过得很快活。到目前为止,她从来没说过想要见我。

「我不想破坏妈妈的信用。所以如果那个人说要和我见面,我不得不去。」

绫濑同学说,离婚之后她的生父平均每两个月会要求和她见面。

在我看来,那算是相当频繁。

不过,见面归见面,绫濑同学这段时间似乎过得……(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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