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干涉能力说明之三:斥绝我域
斥绝我域型态:领域型物理干涉心痕干涉者:霜所独有、一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张设一幕透明的力场,藉以排斥外来的物理冲击的他者干涉。
其排斥的对象限定为物理力学的目标,也就是需限定为拥有实质存在的物体,像大至车辆岩石,小至蚊虫甚至灰尘都能够予以排斥。
然而,像空气这种没有一定方向性的流动气体就没有办法完全阻止,但是若空气的流动范围有受限制,比方说某密闭的房间唯有一个小小的破洞,那就有可能将那唯一的流动口塞住,而达成阻止空气的流动现象。
但是,像光线或辐射这种特殊波长仍然无法阻隔,而声音的形成乃是来自大气振动的传播,条件限制则是和上述所说的空气相同。
至于斥绝我域的效用范围,从掌心算起,最大半径约略一公尺,最大开张范围则约略是一百二十度左右的弧形球面,而距离力场中心点越近,那股排斥力就越强。
值得一提的是,斥绝我域的范围变化,在干涉者正常情形下,可以自由开张收缩大小范围,也可以维持在不变的范围,形成如同盾牌般的介质防护层,属于领域型。
而也因为这个能够自由控制力场范围变化的特性,所以当斥绝我域从零距离一口……(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