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不听命令的弟弟应该自宫谢罪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自虐的倾向。

每天放学我都想跑步回家,享受气喘如牛、四肢乏力、满身臭汗的过程。而且最重点的是一种骄傲感,就像我不用交通工具是一件其他同学都不敢干的事,也许他们都叫我疯子,不过我超喜欢这个外号,比告白狂魔好多了。

当三姐知道我这近乎病态的兴趣之后,用姐姐的身份告诫我,以后不准再跑,要乖乖搭公车回家。结果隔天我凌晨四点就起床,连上学都用双脚搞定。

三姐无奈地改用女朋友的身份,并且做出妥协。从圣德到我家,一共经过五个站牌,三姐同意我跑到第三站,而她也会在第三站等我一起搭车回家。路程缩短接近一半,好不过瘾。

「我想要你陪我一起回家,这要求很过分吗?」三姐这样告诉我。

我也只能同意。

还有,白天也绝对不准用跑的去上课。

和三姐偷偷交往快一个月,我时不时会想起小梦问我的问题。

「你觉得男生和女生交往,到底是为什么呢?要腻在一起,不管是不是男女朋友关系都可以啊。」

的确,小梦说的我到现在都无法反驳。和三姐换一种关系,从姐弟变成情人,其实和过去没有多大的差别。一样上课、一样去逛街,三姐一样不准我偷看她的内裤,于是我困惑了。

和三姐交……(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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