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雷帽与花瓶的谜团(2/3)

以上的内容是南野先生寄电子邮件到人在大众餐厅里工作(本来应该是这样)的我。

单恋的对象第一次写信给我,却是这般杀气腾腾的内容。今后还有没有机会收到他的来信也不得而知。虽然对这件事感到些许失望,但内心仍有些小确幸。

这次事件重点就是不在场的问题,嫌疑犯自己并没有主张不在场证明。虽然其他人坚持「在别的地方看到嫌疑犯」,但事件又一定是那名嫌疑犯所犯下的。

被害者既有证词,嫌疑人自己也承认────不仅如此,连沾有指纹的证物都确实存在。

这里写的凶器是花瓶,大概没有错。整起事件其实是山本先生的瞒天大谎────警察对于这点似乎完全没有怀疑。受伤的痕迹跟花瓶的形状一致,或血液毛发沾到的方式之类的,肯定有确切的理由。

然后凶器上留有铃木青年的指纹────想到这里,突然恍然大悟。

事件发生的星期六,并不是铃木青年第一次来山本先生家。他在两星期前送宅配时不就来过了吗?

如果关键的指纹在那时就沾上的话呢?

铃木青年其实是无罪的,星期六的两点二十分在成田被目击到的是他本人。强盗事件是山本先生自己说的谎,将恰巧送宅配的青年罗织成犯人,记得他的名字,再用什么借口……(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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