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合作战记(10/14)
◆GM01 Nyack:那我先失陪了。
耐克先生跟来的时候一样,毫无脉络地消失了。
可以感觉到耐克先生也想对付那家伙。而我们原本就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
所以只能搏一搏了。总之我们要采取行动。
◆卢西安(暂):我想出作战计划了,大家来帮忙。接下来我们也要架部落格,部落格。
◆修凡:部落格?诈欺受害者的部落格?
错了,经营那种内容的部落格也没用。
◆卢西安(暂):错了,我们要架诈欺部落格。而且是内容足以吸引那个叫荣恩的家伙的诈欺部落格。
◆亚普力可:架了以后要做什么?
◆卢西安(暂):把网址传给对方啊。假如有内容类似的部落格,那种好奇心强烈的人一定会来看。然后我们就能知道犯人的IP了吧?
自己架的部落格,可以确认访客的IP。
架一个完全不对外公开的部落格,就能专门用来记录那家伙的连线IP才对。
◆亚普力可:但是那样当不了任何证据喔。
只取得IP就检举也没用。
想设局的话,事情必须搞得够大。
◆卢西安(暂):架部落格只是起头,接下来才是重点。
我要以牙还牙。
既然被骗了,我们就骗回去。
◆卢西安(暂):我要让对方知道厉害。拜托大家帮忙好吗?
◆修凡:行,算老子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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