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降旗弘会兼差当牧师的理由,若追根究底,是因为他非常讨厌佛洛伊德。只要想起那满脸浓密胡须的样子,就会涌上一股无可奈何的浓稠且臭味四逸的虚无感,教人极度沮丧。这时候,降旗要将那不知是气愤还是幻灭的心情镇静下来,或是使其更亢奋,以回到正常的人格,大约要花上半天的时间。降旗比牧师打扮得更好看,加上过着与牧师相同的生活,因此包括信徒,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是一位牧师。然而,降旗非但不是正式的牧师,就连一首礼赞歌也不会唱,甚至连教义都没认真地学过。他的真实身分只是教会的寄居者。本来,降旗就不曾用有虔诚的信仰。不过,他从小就熟悉基督教,也经常读圣经。母亲的遗物是一串玫瑰念珠(注:玫瑰念珠(rosary)为天主教徒祈祷时用的念珠,由六颗大珠与五十三颗小珠,以及十字架所组成。)母亲曾是天主教徒。

但父亲是个毫无信仰的人。因为母亲并没有勉强丈夫或儿子跟随自己的信仰,因此降旗没去过教会,也没有祈祷过。总之,充其量只能说是还满熟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这与其它家庭的小孩习惯于佛教相类似吧,降旗如此认为。就如同,尽管很多人会为佛教寺院出钱出力,却无法简洁地说明天……(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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