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后夜祭1/3(2/2)

所以这次,我要好好地用自己的话回答。我还没精明到能用妥协之类的方式改变关系。


与视觉小说同理。

不自己推进是不行的。


「雫,我啊……不太明白『喜欢别人』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自己说出这种话就已经相当羞耻了。」


雫什么也没说。


一秒、两秒、三秒。


视线重合又移开,然后又重合。她一边反复着这种事一边听着我说。


「比如看到可爱有魅力的角色觉得『好喜欢』的感情,比如看到可爱的女生坦率地觉得『真可爱』的感情,比如遇到可以尊敬的对手觉得『真厉害』的感情,比如对待在身边令自己安心的人觉得『想待在一起』的感情。在我内心的许多感情中,我不明白哪个是恋爱哪个是爱情。」


义母曾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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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所谓爱就是共享哀伤


如果是那样的话,和珍惜家人的感情又有何不同?


恋爱什么的爱情什么的,我无法理解必须起个名字的必要性。


当父亲把我和澪的关系命名为恋人时,我感到愤怒。

为什么要这样命名啊——我很厌烦。


也许是强加于人的愿望,但那时候,澪选择了以义妹的身份存在。

不是把我视作喜欢的人,而是视作义兄来与我接触。


如果不是那样,……(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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