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元始之初,神创造样版(下篇)(3/4)

『我作了便当带过来。一起吃吧?』

「英梨梨,你一直以来都只有画人气作品的二次创作吧?」

「你又对那有什么意见?」

「你差不多会想靠原创作品闯出名堂了吧?」

「并不会……」

「不,你应该会那样想。自己原创的作品要是红了,同人销量就会再往上翻,教我这个道理的不是别人,就是你吧!」

据我所闻,按工作量而言,制作美少女游戏和成人游戏的收入并不出色,实际上要靠同人志赚钱似乎会轻松许多。

换句话说,接下游戏制作工作的人,是为了借同人管道增加收入,不得已才会……呃,虽然这好像仅限于部分作家就是了吧?

「那是商业领域的状况。在同人界,而且还是渣一般的个人社团打算靠着作品大红,有那种闲工夫空想的话,我都能画出五本新刊了。」

「你不记得吗?在同人界没没无名的弱小社团,将兴趣发挥到极致而制作出大长篇,在短短几年内就称霸业界的那段奇迹。」

「那种模式会成功,到头来理由还不是出在剧本够神?就算原画再怎么努力……啊。」

「所以那方面我也不会漏掉,阵容坚若磐石。」

「唔……」

「终归一句,你以为负责剧本的会是谁?就是那位,霞……」

「虽然我本来就没有意愿,但如果那个人要……(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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