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压倒〇的证据作战

第一次协商,是在对方的律师事务所,只有双方代理人出席。


当天从藤虎律师那里得到的报告是,对方的要求和主张与之前无异,依旧是以我的家暴为由,要求离婚、精神损失费和财产分割。


对此,我方则表示同意离婚,但家暴一事纯属子虚乌有,并要求对方出示证据。

然而,对方拿出的证据,只有一张治疗一周的诊断书。日期是秋子离家出走的前一天。虽然也确认了是否还有其他证据,但对方似乎表示目前从秋子那里收到的就只有这个,即使如此,她依旧声称自己从以前开始就日常性地遭受家暴。


据藤虎律师说:「对方的代理人完全是小看我们了呢。大概是从之前和柏木先生您面谈时的样子,判断我方并没有足以证明清白的材料吧。」讽刺的是,我懦弱的态度,似乎反而诱使了对方的掉以轻心。


据说,女性申诉受害的家暴案件基本不会败诉,对律师而言是份肥差。所以,对方的律师才会欣然接受委托,又从我的样子判断可以掉以轻心,大概没怎么费心工作,就已经自以为胜券在握了吧。


确实,最早那个时候我们这边作为家暴的证据,也只拿出了诊断书而已。因为泽村胜也本人想逃跑,我们才向他的工作单位和老家也寄送了内容证明书,对……(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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