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話 特區之外

回到家後,我認真查了小學為何不教授特區外的事。

這類問題,我不想道聽途說,而是想徹底弄明白。

看來感到疑惑的不只我,網路上也有人提出質疑。

提問下方堆砌著意見與反駁,整體討論已失焦。

針對「不教很奇怪」的觀點,有人回覆「本來就不可能教全部內容」。


「應該讓學生認識特區外的人」這類意見似乎略佔上風。


反對意見中也有「金錢很重要,但學校教過賺錢方法嗎?」的說法。

確實,關於經商的課程,在原世界也未曾聽聞。

另有觀點主張學校終究是傳授學問的場所。

或許是被激怒了,有教師貼出重新翻閱《教學綱要》的發文。


——教學綱要裡,竟無一字提及特區之外


許多人對此表示震驚、失望與困惑。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特區成立約五十年前,而教學綱要制定更早,內容未能與時俱進。

特區外的教育,全憑現場教師自行裁量。

而第一線教師們,恐怕根本無意主動教授。


「自然接觸無妨,但要在課堂精確說明特區外現狀太困難了吧」


該怎麼說呢,真是虎頭蛇尾的答案。

現在的小學生……不,就連我們這代以上的人,都不曾系統學習過特區外的事。


「難怪會有一堆對外界漠不關心的大人。……(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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