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之章 箱根坡道(5/5)

当时枫的母亲抱病加入,而她姐姐亦是,枫本想一同参战───

「妳不可参军。」

却遭她母亲拒绝。

「为什么!」

枫哀恸地喊道。

「不行不可为之事。」

她娘毅然决然地说出自枫尚幼便耳提面名的「什之掟 (注31)」。

枫当时年仅十二岁,武艺也不够纯熟。而且,倘若她娘和姐姐无法报仇雪恨,就得由枫继承遗志。之所以拒绝她,想必是出自于这样的意念。

最终会津藩于会津战争败北。枫收到消息,她母亲胸口中弹身亡,姐姐脚受伤动弹不得而自尽。但是并没有收到杀死篠冢枫藏───阿久根国光的消息。

会津松平家移封斗南,枫则投靠东京的亲戚。她在商家做工维持生计,也不忘继续打听仇人阿久根的下落。

当枫在官报见到阿久根的名字,已是明治八年(一八七五年)冬天的事。他当上了鹿儿岛县的下级官员。

她终于能够为父亲、母亲、姐姐报仇雪恨。然而,政府却于明治六年(一八七三年)发布敌讨禁止令(注32)。追根究柢,由于鹿儿岛县的不平士族图谋不轨,局势不定,外人本来就难以进入。

明治十年(一八七七年),西南战争爆发。枫前往位于桧町的镇台本部,并恳求道。

「请让我从军。」

许多旧会津藩士自愿从戎,还……(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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