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

我在港君的家里,把签了临时租约的店面平面图摊开在桌上,一边研究一边寻找装潢业者。就在这时,港君突然露出想到什么好主意的表情开口说了起来。

「大和,既然你常待在我这儿,不如干脆搬过来吧。反正这里有多的房间。况且你这样也很浪费房租吧?」

自决定开餐厅的那一日起,我跟港君从早到晚都忙着做开店的准备。除了实地参观店面与外出购物的时间以外,我都待在港君的家里,只有睡觉时才回自己的住处。

说真的,搬家是很有吸引力的提议。虽然公寓是跟人合租的,所以房租只要三百欧元,但对我而言仍是一笔大数字,而且骑自行车往返港君家各要花二十分钟,坦白说我开始嫌麻烦了。可是以前跟樱同居时,我们老是为了盥洗室的电灯有没有关之类,真的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我担心跟港君同住会不会也发生相同的情况。

「这样一来,你要带男友回家会很不方便喔。」

「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没有男友吧。毕竟我们从早到晚都相处在一起。假如我或你有了对象后觉得不自在,到时再考虑吧。」

我当然是明知故问。不过,想像港君交了新的男朋友,心里就有点难过。我分明非常清楚,自己没有权利与理由束缚住他呀。我们并不是……(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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