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册 床边故事要逼真(3/3)

但是果不其然,十八岁的少女这么说,然后笑了。

「余相信宣传的力量。宣传的力量将余这种平凡无奇的女生,打造成为歌唱而生的教主歌姬。虽然把排行榜第一名说得很了不起,不过小说作家老师,你其实是把『畅销』和『俗气』画上等号的那种人吧?」

她说得一针见血。

对,一点都没错。

「不不不,未必都是这样吧?产生几百亿美元经济效应的大联盟选手,不就和宣传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以自己的实力风靡全世界吗?」

「以宣传看板的身份是吧。到头来,余等就像是在耗损灵魂创作CM歌曲。手法曝光的魔术没办法感动别人喔。余是感动的素材。事实上,余这种程度的歌姬,余这种点阅次数的歌姬比比皆是。即使少了一人也没人知道,即使死掉也不会被察觉。」

「……妳是对此厌烦才自杀吗?」

那妳耗损的不是灵魂。

是精神。

或者是————寿命。

明明生命无法再生。

「喔,这个理由不错耶。听起来很像样。你帮余写的是这种遗书吗?还是说,小说作家老师没赶上截稿期限,从刚才就一直在辩解?」

「没礼貌。我有赶上喔。拿去看吧,这是我为妳写的作品。」

把自己写的东西说成「作品」,我将这种称呼方式当成杀父仇人般痛恨,却只……(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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