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要给自己的人生打分的话,一开始嘛——大概60分吧。

生在卡吉米斯这个国家的王都,父母开面包店,继承了家业。

娶上媳妇,有了孩子,75分。可接下来就糟了。卡吉米斯的经济急剧恶化,75减10分。粮食枯竭,只能转为配给制,店没了,65减30分。财产被查封,35减20分。媳妇营养不良死了,15减40分。

我已经对一切厌烦了。

再这样下去只能等死。神死了!至少没来过我家!

从王都——这时候已经分不清是首都还是王都了,连城市的名字都记不住——带着孩子逃了出来,循着做生意的门路,只穿着身上那身衣服前往芙尔。好歹搭上了去圣教国的船。可客船这东西真够呛。为什么一开始会被塞进木桶里?

说是客船也就挂个名,糟透了。

在四层叠起的床铺上,闻着上面那家伙的屁,朝圣教国赶路。

可在这里,发生了我搞不懂的事。

我居然当上了『圣教国金印商会』的雇工,在港口的食堂揉面包。孩子也学着当水手,累是累,总之能吃上饭。

——被世界排斥的我们,不知为何竟有了容身之处。

我们的生活恢复到了30分。

我想那是神、是恶魔,反正是那种东西干的。

『圣教国金印商会』的雇工越来越多,被塞进同一个宿舍。

我和说得上话的……(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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