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话(2/2)
「改名——吗?」
棕发大山正纪摇摇头:
「不可能啦。我也认真想过改名的事,但没那么容易。改名要向家事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根本不会受理。」
根据他的说法,名字的「变更许可申请书」上注明了允许改名的理由。
包括:名字太奇怪、念法太困难、因同名同姓者造成不便、容易被误认为异性、容易被误认为外国人、成为神官或僧侣(或还俗)、长年使用别名,以及其他。
「因同名同姓者造成不便——如果是因此受害的我们,应该可以用这个理由吧?」
「跟犯罪者同名虽然可以当成改名的理由,但如果没有对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要通过申请并不容易。光是『遭受周遭歧视』这种程度的事,很难……。」
「那么——」蒜头鼻大山正纪举手发言。「如果是我这种状况,应该有可能通过申请。可能是邻居误以为我就是那个『大山正纪』的缘故,最近我的信箱常被塞进传单,上面还用红色麦克笔写『犯罪者滚出去!』之类的。」
「啊啊,这样的话,你去申请说不定会通过。」
「看来我该认真思考改名了……。」
「是啊,只要改名就能解脱了。」
「嗯嗯……。」
「怎么觉得你好像不是很想改名的样子?」
「在这些事发生之……(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