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话 「来我家吗?」「住!」←不是,这回答合理吗?
给透花梳头的手也不由得停了下来,我把那封信的内容读了出来。
「前略,通知人现就下列事项通知贵方:请贵方于六月二十日前完成租赁房屋之腾退、搬离并交还。事由:基于合同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所提出之解除租赁合同通知……」
六、六月二十日啊啊啊啊!? 骗人的吧、那不就是三天后吗!要她三天内搬出!? (译:哇好接近现在的日期呢,再摆烂2天吧)
自从那次文化祭后,透花就被信淹没,数量太多导致无暇逐一仔细确认。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造成反效果……
「是妈妈……」
透花脸色发青地看着那封信。
「不是用我的名字签的合同。」
「是、是这样吗!? 」
「小孩子没法签租房合同啊……」
对啊。小孩子不可能独自签下公寓租赁合同。事到如今来这手妨碍吗。
「怎么办啊辽君……」
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没有了家具,没有了住所的话,透花到底要怎么活下去啊。能对自己的孩子如此心狠让我真的完全无法理解。
(难道是想让她回去……?)
就这么想让透花回归演艺圈吗?可是、照前阵子她那撤退速度来看,我还以为她不会做到这种程度……。那、单纯希望透花回老家?不对、若是那样、她早就应该想办法救透花了。……(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