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日,下午。(4/7)

我希望能在不公开的场所说明原因,不知是否方便?

假如没有合适的场所,我这边可以安排。

「干嘛拐弯抹角的?叫他们打电话来或是问他们电话号码,直接沟通就行啦!」

我孙子警备部长急躁地插嘴。明石一面重新整理网页,一面回答:

「你要刚认识的人在网路上提供个人资讯,就跟要刚见面的女人张开双腿一样;向要电话自然是大忌。就算请对方打来好了,刚才他们肯打,是因为那是县警局的电话;但若要打到这里来,不是打电话簿上没刊登的临时专线,就算打我的手机。要对方用自家电话或手机拨打一支没有任何保证的号码,只会让人家更加提防。」

「那就叫他们用公共电话打啊!」

「那么人家铁定会想:『你以为你是谁啊?还要我出门打公共电话?』网路上有网路上的礼貌和互信规则。」

拜托你行行好,闭上嘴行不行?明石怀着这般心思,再度重整网页;重整之后,又多了一篇回文。

(说到场所):猎鹰投稿日:04/07(SUN)17:38

我们有个不公开的聊天室,我把网址寄给你。

不一会儿,收件匣有了反应。明石留言时也留下了信箱,对方便寄了邮件过来。对方用的是免费信箱,大概是打算用过就丢。

打开邮件一看,内文只有一行网址……(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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