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2)

“是怪盗男爵吗?”

“不是。”

“为什么不可以告诉我?你没有自信吧。是不是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那个人就是罪犯?”

“不,那倒不是。”伯爵把双手搭在桌子上,贴近我的脸说,“百分之百确定。我很清楚谁是那个罪犯。”

“那,为什么不马上逮捕他呢?”

“当然是因为证据还不充分了。不管你心里多么肯定地确信那个人就是罪犯,但是如果无法对每个人据理论证,令人信服,那么即使逮捕了罪犯也没有办法给与他应有的惩罚。这就是法律。所以,我不告诉你谁是罪犯的理由就是,我现在不知道把那个逮捕归案后能不能对他进行法律制裁。”

“可是,那个人明明就是罪犯啊。

“如果不能够有力地证明,准确地说,他就不是罪犯。所以,你既不能逮捕他,也不能定他的罪。”

“这听起来真是不可思议啊。法律这东西也不怎么正义嘛。”

“法律是人们不断总结积累过去的教训才逐步完成的。当然法律条文以后也会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如果没有证据也可以随便抓人,那不就很有可能把那些无罪的人错当成罪犯,抓错人了嘛。”

“是啊。这种事情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

“我受其中一个被害人的家长委托,调查此事。他们大概觉仅仅依靠警察……(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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