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19/19)
注36:神社中用来区划出神圣场所的注连绳上,每隔三、五、七捻即会缀以方形纸张,此即纸御币。
注37:行灯即灯笼,照明灯笼的一种。固定室内照明用者为「置行灯」,垂挂天花板者为「吊行灯」,悬挂柱上或充当招牌用者则为「挂行灯」。
注38:悬于望楼,用于火灾、洪灾时敲钟报信,警告百姓并召集消防团体的吊钟。
注39:指前往伊势神宫参拜的集体朝圣。往昔曾被日本人视为一生一度必行之事。
注40:将米饭佐以蔬菜、鱼贝,以酱油或味噌调味的餐点。
注41:江户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所创的官职。职责为直接奉将军命令,暗地里执行谍报任务。
注42:存在于江户至明治初期的刑场,位于今东京都荒川区南千住,与大和田刑场、铃森刑场并称三大刑场。
注43:指载有自古至今之来历的文件,此处所指或类似家谱或血缘证明书。
注44:江户时代公开行刑时,竖立街头细数犯人罪状的告示牌。通常从行刑日起会展示三十日。
注45:非人番为江户职称,负责维持农村治安、取缔盗贼及野非人,以收受米或麦为俸禄。长吏番则查无此职,应指受弹左卫门等长吏头管辖,负责取缔、管理非人之长吏。江户时代常命非人负责刑场杂务,于行刑时立……(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