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祸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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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警察厅,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的二楼,有个叫作警部的男人的个人室。

在整理清洁的宽敞房间的里面,白天的日光正在从窗户照射进来。有一个正在沐浴着那个白光,站在窗边的男人。

他就是警部。

上衣、裤子、皮鞋,三点统一茶色的得体穿着,端正的绅士风格衣领,宛如是现实世界里的菁英实业家。跟近代化商业街很相衬的,那样的男人。

⤷※ 绅士风格,Dandy-Color,指John Barrymore喜欢穿的衣领长又尖的衬衫。

不过,就算外表是那样,既然是住在伦敦,就不会是人类吧。

不会是人类吧,会这么说,是因为住在伦敦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警部的真实身份。他的种族还有名字,甚至姓氏都完全不为人知。被知道的,就只有他的性格有些问题,和言像化与言影化的能力很优秀。

现在也是,警部不知道从哪里将香烟给言像化出来并含在嘴里,香烟的前端也不知不觉地已经点着火。似乎把火柴还是打火机给言影化在哪里。

不沾到参杂白毛的胡须,来吐出香烟。

他往上拨发,坐到在窗边的大张办公桌上。用完全是计算过后的动作来翘起脚。那是不容许无视,好像会听见锐利的声音的动作。

做到这里之后,警部向墙壁的方向瞄了一……(內容加載失敗!請刷新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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